清远市首单慈善信托落地签约——乐善清远有爱项目慈善信托,助力“环保+公益”慈善新模式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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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3日下午,“粤财信托·乐善清远有爱项目慈善信托”合同在清远正式签署。这意味着清远市第一单慈善信托正式启动,是以“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助力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清远双百社工站运营发展”为信托目的的慈善信托计划。

       粤财信托·乐善清远有爱项目慈善信托的捐赠人,即信托资金的委托人为广州普联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受托人是清远市慈善总会;次受托人是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保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清远分行;慈善项目运作方为广州市慧基金慈善基金会。根据慈善信托合同的约定,乐善清远有爱项目慈善信托的受益人范围为:准予资助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相关领域公益项目和慈善活动中最终受益的“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清远双百社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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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仪式现场)

       “乐善清远有爱项目慈善信托”是我市第一份由委托人、主受托人、次受托人、保管人和慈善项目运作方五方共同签署的慈善信托。此单慈善信托的成立对清远市开展环保公益事业、宣传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建设美丽清远以及探索“环保+公益”等多项议题具有创新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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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合影)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发展慈善信托。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就专门设立了章节对慈善信托作出规定。2019年,广东省民政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印发《慈善信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依法享受税收优惠。2020年5月,广东省民政厅发布的《广东省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发展慈善信托,丰富慈善信托类型,推动慈善信托成为慈善工作新动力,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依法运用慈善信托方式参与慈善活动……这些文件的出台,为慈善信托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据相关数据统计,自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12月20日,全国累计备案成立慈善信托722单,财产总规模36.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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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远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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