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会账户莫名收到一些异常小额捐赠善款,以及有不法分子声称拥有所谓的巨额资金需要通过我会进行捐赠,并称“在捐赠完成后以回流或返点形式返还一定比例的现金给指定的‘居间人’或利益相关方等方式”从事违法诈骗活动,不仅严重影响了本会正常募捐活动的开展,也对本会公信力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为维护本会正当合法权益,特发表严正声明:
慈善资金管理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章第三十四条规定,慈善捐赠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基于慈善目的,自愿、无偿赠予财产的活动。任何要求将慈善资金返回给指定方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任何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骗取财产的行为,均属诈骗行为,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公安部多次通报,我国没有任何民族资产解冻类的项目。凡是打着类似旗号进行敛财的,均属诈骗。本会从未组织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开展任何所谓的“民族资产解冻”“巨额资金/资产解冻”“巨额罚没款”“海外热钱”“海外贡献捐款”等众筹形式解冻巨额资产的慈善活动,任何涉及此类活动的行为与本会无关。
本会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所有捐赠活动和资金流向公开透明,依法接受社会监督,所有的资金筹集和使用均合法合规。
本会提醒广大市民,如遇任何以本会名义进行的此类活动,必须第一时间向本会求证,并且向公安部门反映,防止上当受骗。
清远市慈善总会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