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重点!清远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

来源:本网访问量:-发布时间:2021-02-08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与发展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强化底线思维,加大监督力度,切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社会平安祥和,根据市委书记殷昭举的指示和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经多次研究,决定于今年2月至3月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全面督促检查全市各地各部门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成效,为加快推动清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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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2月3日,全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在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委共派出8个巡察组,对全市8个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会上,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刘卫东宣布了本次巡察工作任务分工。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黄文坚在会上作动员讲话,阐述了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了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权限。


      会议强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专项巡察,是对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决策部署的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找问题、补漏洞,推动我市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指出,此次市委巡察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将着重围绕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情况,聚焦安全生产领域相关党组织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聚焦党组织建设的情况,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开展。

会议要求,重点对以下六方面进行监督。


一要重点了解当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要重点了解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情况。


三要重点了解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情况,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情况。


四要重点了解防范化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风险,落实重大隐患整治,以及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要重点了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情况。


六要重点了解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领域存在的其他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在2月5日前完成进驻开展工作。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及专项巡察组成员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后进行了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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