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应予以更改。由本人或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陈述理由,填写《户口项目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