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需办理迁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与申请人关系的须提交关系证明; ④购买成套商品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或已登记备案《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申请人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到房屋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
根据我市现行户籍政策,在我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的,由乡村迁往城镇或城镇之间迁移的,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同意,可将户口迁移至该地址。如需办理迁移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申请人的书面报告; ②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③随迁人员的《居民户口簿》与申请人关系的须提交关系证明; ④购买成套商品房的提交《不动产权属证》或已登记备案《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 申请人提供上述审核材料到房屋辖区派出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