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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户口在阳山秤架,现父母在清新区买了一套房想迁户口,请问我需要带父母身份证、房产证外,作为子女还需要带什么材料?未婚证明在哪开?

时间:2024-12-11 17:21:02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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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清新分局答:

  根据印发《清远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清公发〔2022〕44号),陈女士的父母在清新区购有房产,是可以举家迁移到房产所有地的,需提供以下资料到房屋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的窗口前台办理: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及身份证件 (例如居民身份证,也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例如“粤居码”等电子证照);

  2.房产证;

  3.随迁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若户口簿不能显示直接关系的,还需提供关系证明。

  未婚证明要到户籍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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