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2019年10月16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过渡期内,对非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路面行驶的摩电车辆,蓝底白字号牌适用于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类。现有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变更为其他类型车辆,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情况,可拨打0763-3366637。
我市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设置3年过渡期(2019年10月16起至2022年10月15日止),过渡期内,对非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号牌。路面行驶的摩电车辆,蓝底白字号牌适用于轻便摩托车,属机动车类。现有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变更为其他类型车辆,过渡期结束后,不得上路行驶。仍上路行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如需进一步咨询相关情况,可拨打0763-3366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