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向单位申请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有异议,可向社保所属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提出劳动仲裁,若有疑问,请致电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0763—3383612、33695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