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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肇庆工作几年,由于工作原因回到本地工作,在肇庆工作的几年里,肇庆的医保卡一直没有办理使用。请问是否能将肇庆的医保卡余额、公积金转到清远?

时间:2024-12-11 17:24:03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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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

  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管理办法》,职工在本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将原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如下:

  (一)办理流程:

  线下申请:缴存人本人(可委托单位办理)向属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

  网上申请:缴存人可登录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等渠道网上自助申请(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核并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反馈至外市中心(3个工作日),外市中心审核并转账(由外市中心操作),收到外市中心转账金额并核实相关信息无误后接收确认(3个工作日),单位代办的需线下申请。

  (二)申请材料:

  (1)缴存人填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2)缴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只需提供复印件)(网上申请时无需提供);

  (3)单位填制《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4)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委托单位代办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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