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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连州市参保农村医疗保险,长期生活在清城区,没有清远职工社保,请问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时间:2025-06-11 16:12:04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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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医疗保障局答:

  根据市民表述,其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清远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其生育或终止妊娠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按比例支付,不享受生育津贴。

  市民若有不清晰的地方可致电6676846或667684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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