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自开办以来的招生范围均为“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或光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近年具有洲心派出所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的幼儿可在清城区第二、第三幼儿园的第二类招生中进行报名。今年的招生方案正在研究中,具体以最新公布为准。
清城区第一幼儿园自开办以来的招生范围均为“幼儿及其法定监护人均具有清城区新城片区户籍(户口所在地为小市派出所或光明派出所),法定监护人拥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近年具有洲心派出所户籍,法定监护人有城内北江以南合法固定住所(搭住、搭户者不接受报名),住户一致的幼儿可在清城区第二、第三幼儿园的第二类招生中进行报名。今年的招生方案正在研究中,具体以最新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