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近几年清城区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派位政策,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与其他人员共同拥有的房产,称为不完全房产。父母不完全房产的产权在51%以上,并在该房产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携带该房产前往相应学校进行登记、报名。如需咨询更多详细招生信息,请市民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0763-3331646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