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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小孩在清新读书,想在清城读书。父母离婚,孩子户口跟父亲和爷爷一起,是外地户口。爷爷在清城有房子,母亲在清城也有房子,孩子怎样才能就读清城区的小学?

时间:2024-01-11 16:07: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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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区教育局答: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小孩法定监护人(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具有抚养权一方)在清城区购买了房产并入住,且小孩户籍已迁入所在房产,可以在每年秋季开学前,向房产对应学区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该学校结合学位情况考虑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审核。若所在学区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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