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件的要求,清城区中小学校转学生必须达到“住户一致”条件。如您已在清城区内购买合法房产并入住,小孩的户籍需迁入房产所在的同一地址上,符合清城区转学申请条件的,可在每年8月秋季开学前向清城区教育局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安排转入清城区公办中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