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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在清远市买的医保,长期居住在广州,需要在广州就医,异地医保报销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么处理?需要什么资料?望核实并告知。

时间:2024-06-11 15:38:49 来源:清远发布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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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答:

  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50元,期间不在参保地选点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如市民办理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安置地为广州市,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联网结算相关医疗费用。

  如需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线上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我要办事-查看更多-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

  备案告知书:参保人员办理备案需按转出类别提供以下材料,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无法提供的可上传个人承诺书);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异地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任选其一);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异地工作合同、单位异地派出证明或其他长期异地工作证明材料(任选其一);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具有转诊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5.临时异地人员需提供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

  异地安置退休、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另外手写“个人承诺书”拍照上传,承诺书内容如下:本人承诺符合此业务办理条件,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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