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需盖建设、设计、审图单位公章。
2、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同时提供附图及附件(建筑审核意见书和核准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总平图)。
4、对于98年以前建筑,可提供房产证代替;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5、产权不属于建设单位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6、提交《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报告》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过程记录表》。
7、消防设计文件(专篇)和设计图纸,需关联广东省施工图联合审图系统。
8、扩建、改建(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项目才需提供。提供原(所在)建设工程(场所)的消防设计审查/核(备案)、验收(备案)结果文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消防设计说明文件及竣工图纸,图纸清单请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建〔2020〕102号)要求提供 。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系统调试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需同时提供附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之前,应当对下列材料自行单独组卷,存档备查。
( 1).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应当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2).施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报告(参考格式可在本局官网查阅)。
3.特殊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核)意见书。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对于备案抽查不合格需要申请复查的建设工程,申请人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不符合)》《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及整改情况资料报备。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
◆系统调试报告(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需同时提供附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之前,应当对下列材料自行单独组卷,存档备查。
( 1).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包括按照相关消防技术标准应当由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见证取样检验报告。
(2).施工、设计、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出具的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的报告(参考格式可在本局官网查阅)。
4.消防设计说明文件及竣工图纸,图纸清单请按《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调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建〔2020〕102号)要求提供。
5.审图报告(《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报告》)。
6.扩建、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工程,应提供原(所在)建设工程(场所)的消防验收(备案)结果文书.
窗口咨询电话:0763-3378036/3378023,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