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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虞卫旗上线@清远发布微访谈

时间:2015-08-25 02:16:07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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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8月21日上午,佛冈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虞卫旗上线第七期“清远廉政大家谈——纪委书记微访谈”,围绕“守土尽责,确保纪委监督主体责任落地生根”这个主题,结合当前佛冈县反腐倡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过去由于种种原因,纪委出现了‘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情况。我们要严格按照‘三转’的要求聚焦主业,认真搞好自己的‘责任田’,把主要精力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在一个小时的访谈节目中,虞卫旗回答了13名网友的提问,内容涉及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促进的关系、严防“灯下黑”行为、佛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中采取的措施等当前反腐倡廉热点话题。  

  谈落实纪委监督责任问题 2015年佛冈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7宗同比增107%

  虞卫旗在回答网友关于佛冈纪委2015年落实监督责任反腐败工作亮点时提到,2015年以来佛冈县纪委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12个单位和9名干部作出问责处理。开展“电视问政”活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截至2014年底,该县共开展“电视问政”12期。在“电视问政”中,有3个乡镇和9家单位负责人接受现场问政,共解决134个民生问题。低年级边远山区学生上学交通安全问题、村民参加就业培训拿不到培训证问题、乡村道路建设等问题,都在台上一一亮相并得到落实,电视问政整改问题达到100%落实。落实“倒逼工作制”,对县70项中心工作、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每月插“红旗”表扬和亮“黄牌”警告制度,至7月,共有14项中心工作因推进缓慢被督查组亮“黄牌”警告。2015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79件(次),比2014年增长97.5%,其中涉及副科以上党员干部的有31件(次),应办信访件57件,已办结50件,办结率为87.7%。全县立案查处违纪案件总27宗,其中镇立案11宗,这27宗与2014年同比增加了107%。  

  谈纪检部门“三转”情况 纪检机关以往存在工作主次不清现象

  网友小卡希望了解纪检部门“三转”情况,他在问题中提到,中央纪委近两年来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那么佛冈在这方面做得如何?

  虞卫旗透露,以前纪检机关存在工作主次不清、大包大揽,过多地参与县的中心工作甚至是职能部门的工作,存在越位错位的现象。如近一两年佛冈县开展的打击违法开采稀土矿、违法采砂联合执法直接由县纪委直接牵头,直接参与联合执法,造成了纪委变成了工作定位不准确,过多地参与各种议事机构。因此,从2014年开始佛冈纪委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理解和支持,坚决退出像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非法采砂联合执法等此类与纪委业务无关的工作。目前,佛冈县纪检机关仅保留参与了11个议事协调机构。

  另外,为适应“三转”的要求,2015年佛冈纪委专门按照上面的部署要求,对机关的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合并党廉室、效能室、执法室新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另外增加两个纪检监察室,把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历高年轻的同志充实到这些一线的业务科室,机构人员调整后,县纪委局机关的办案力量达到了70%。  

  谈纪检监察机关不足 乡镇纪委的办案能力比较欠缺

  有不少网友在听到佛冈现阶段“三转”情况后想进一步深入了解转变过程的困难和不足。

  虞卫旗认为,佛冈纪检监察机关在聚焦主业、转变职能、强化监督方面主要存在三方面的不足: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淡薄。一些乡镇、单位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要求认识有偏差,“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树得不牢,认为纪委案件多了会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干部队伍的稳定。个别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不能专职专用的现象,“主业”与“副业”关系没处理好,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是责任措施缺乏针对性。有少数地方和部门没有很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与本部门职能工作相结合,使责任制内容变得空泛,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有少数领导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布置只是满足于按照上级的口径提要求、喊口号,不注意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所以很难落实到行动上。

  三是监督主体难以发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主业主责抓得不够突出,监督力度不够大。没能形成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体系,在对同级党委和班子成员的监督上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现象,乡镇纪委的办案在佛冈县来说能力还是比较欠缺,“以案治本”意识不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规范,全县近年来查办的村官腐败案件呈逐年上升的态势,应该说形势还是比较严峻。  

  谈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关系 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

  对于个别地方干部认为案件多影响当地经济的说法,网友对纪委监督责任与党委主体责任相互促进的关系比较感兴趣。

  虞卫旗觉得两者关系首先要把握好“两个责任”的深刻内涵和辩证关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强化主体责任,并不是要取代纪检监察部门的组织协调,而是强调党委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监督责任的承担创造条件;强化监督责任,并不是要削弱同级党委的领导,而是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责主业,为党委主体责任的承担奠定基础。

  监督责任意味着纪检监察部门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重任。纪检监察部门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执纪监督主业。

  另外,虞卫旗认为落实“两个责任”根本在敢于担当。要层层传导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强化责任担当。从横向来看,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从纵向来看,下级党委要向上级党委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传递压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把“群众上访” 变为“领导下访”严防“灯下黑”

  网友“WX504轩轩妈咪”对佛冈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和严防“灯下黑”、基层干部管理等队伍建设情况表示关注。

  虞卫旗表示,在这方面近几年佛冈纪委都比较注重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在原有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佛冈纪委出台了《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干部职工上下班管理制度》等,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书记定期不定期对各个科室进行抽查,看上班有没有迟到,下班有没有早退,抽查的结果将进行公布,这个制度的出台效果很好,对于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管理,加强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办案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五位一体”的岗位风险防控体系,重点防范信访受理、纪律审查、线索管理、案件审理等环节的廉政风险,坚决防止跑风漏气泄密行为,坚决防范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佛冈纪委还成立了纪检机关内务监督委员会,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开通电话、信访、网站等方式,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通过纪检监察网、报纸、官方微博等媒体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强化自律和他律。

  虞卫旗在回答网友问题时候还透露,全县6个镇、90个村(社区)都落实排查工作联络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排查机制,实现排查工作“全覆盖”。把“群众上访”变为“领导下访”,通过开展活动为农村基层办好事实事400多件。

  2015年,佛冈纪委将着力“以案治本”,加大对“小官大贪”农村腐败案件的查处,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减少农村腐败案件的存量,遏制腐败案件的增量。近年来佛冈持续加大对农村特别是村官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2014年查处村官腐败案件8件,2015年上半年立案查处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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