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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访谈】“四种形态”=少查大案?看看连州市监察局长黄伟杰怎么说

时间:2016-06-03 07:11:00 来源:市委宣传部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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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访谈】“四种形态”=少查大案?看看连州市监察局长黄伟杰怎么说

今天上午,连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黄伟杰上线@清远发布 ,做客“清远廉政大家谈——监察局长微访谈”第5期,围绕#抓小不放大,强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个主题,结合当前连州市反腐倡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





访谈上,黄局长对网友的问题,

都有哪些精彩回复?

下面一起来回顾一下!



 

问题

中纪委反复强调要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有人疑惑是不是纪委从此之后就少查大案了?请您结合“四种形态”,谈谈对“抓小不放大”的理解。


 

黄伟杰: 首先,先来认识一下“四种形态”的概念。


“四种形态”是指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四种形态”是对从严治党具体化、系统化、制度化的重要阐述,是把纪律放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的重要举措,更是“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又一次重申。本质是要求更严、执纪更严、监督更严、追责更严,体现了有贪必肃、有恶必惩、违纪必究的坚定意志,由原来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上升到对一切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更好地解决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问题。


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再次重申,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


问题

近期在网上看到,连州市交通局治超办一名工作人员因擅自拉走卸货场价值20元的碎石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有人认为,这是小题大做,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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