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2015年决算补充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区社保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区社保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区社保局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基本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依法为应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检查监督应参保单位参加的参保、缴费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以及参保档案的归建管理工作。
(三)依法审核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承担清城区及区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参与有关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直和中央、省驻区单位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区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经办清城区及区直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五)承担清城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六)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清城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七)承办清城区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清城区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工作.
(九) 按照上级统一规定,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定有关业务规程。
(十) 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一)开展清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十二)承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十三)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5年12月止,我局编制人数38人,退休人数8人、政府购买服务员32人。单位内设八股一室:保险关系股、城乡养老股、医疗保险股、待遇计发股、计划财务股、稽查股、机关养老股、职工年金股、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5年城区社保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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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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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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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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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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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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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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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
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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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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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1 |
799.52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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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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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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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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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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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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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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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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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18 |
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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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6 |
0.04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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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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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0 |
73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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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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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1 |
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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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22 |
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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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9 |
799.56 |
本年支出合计 |
22 |
78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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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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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分配 |
23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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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结转和结余 |
11 |
2 |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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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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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事业基金 |
25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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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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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结转和结余 |
26 |
1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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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