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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2015年决算补充说明

时间:2018-03-30 12:27:19 来源: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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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2015年决算补充说明

      

 

第一部分 区社保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5年区社保局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区社保局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  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单位基本职能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依法为应参保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检查监督应参保单位参加的参保、缴费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以及参保档案的归建管理工作。

(三)依法审核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四)承担清城区及区直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参与有关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承担区直和中央、省驻区单位离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承担区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工作;经办清城区及区直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五)承担清城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管理参保单位和个人的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账户的信息资料。

(六)在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清城区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

(七)承办清城区有关社会保险的稽核工作和内部控制的管理工作。

(八)承办清城区的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工作.

(九) 按照上级统一规定,承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教育和培训,制定有关业务规程。

(十) 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

(十一)开展清城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

(十二)承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十三) 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201512月止,我局编制人数38人,退休人数8人、政府购买服务员32人。单位内设八股一室:保险关系股、城乡养老股、医疗保险股、待遇计发股、计划财务股、稽查股、机关养老股、职工年金股、办公室。

第二部 2015年城区社保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

部门: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清城区直属分局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行次

 

   

行次

 

   

 

决算数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799.5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4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15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16

 

四、经营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7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18

5.4

六、其他收入

6

0.04

六、科学技术支出

19

 

 ……

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

733.57

 

8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

8.1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22

40.32

 

 

 

 

 

 

本年收入合计

9

799.56

本年支出合计

22

787.3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0

 

 结余分配

23

0.04

年初结转和结余

11

2

其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24

 

 

12

 

  转入事业基金

25

0.04

 

13

 

年末结转和结余

26

14.1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情况。有关填表说明:

1)本表中数据填列当年决算数,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2本表支出项目填列到类级支出科目,没有发生数的类级支出科目不用填列。

3)收入总计数应等于支出总计数。

4)此表没有发生数据的,在合计和总计栏填“0”,并在该表下方附简要说明。

5)该表数据来源于部门决算报表中的《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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