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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21 09:08:45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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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办发〔2017〕7号)、《清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更名的通知》(清机编办发〔2017〕123号),清远市建设工程造价站更名为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

部门职责是: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造价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监督评价体系;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造价监管工作,协助开展建筑施工项目质量安全日常检查工作;负责质量、安全、造价信息化建设服务工作;负责收集、监测、整理、发布清远市区工程造价指标指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综合价等信息,编印《清远工程造价信息》季刊;协助开展建设项目概算、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合同预算和竣工结算等备案工作;协助开展本市范围内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预制构件、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日常动态管理;协助开展本市城市既有房屋安全鉴定排查工作;组织开展建设行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开展行业注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协助开展白蚁防治咨询、宣传、预防和灭治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内设办公室、造价室、巡查一室、巡查二室、市政巡查室、建筑起重设备室、建材管控室、技术室。本部门为市住建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度总收入228.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8.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8.49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3.42万元,下降0.1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其他收入0.12万元,比年决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银行存款减少,相应利息减少。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度总支出277.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77.7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本年6月新进市级储备人才1人,9月新进市级储备人才5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的缴纳,比年决算数增加6.44万元,上升45.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改革,养老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比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34.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发放、办公运行经费,以及造价工作的专项支出。年决算数减少15.41万元,下降6.16%,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办公运行经费和专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年决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数比上年年初预算人数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4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5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运行经费和专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 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8.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45万元,下降4.94%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运行经费和专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分功能科目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1.88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费用,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6万元,增长347%,主要原因是本年6月新进市级储备人才1人,9月新进市级储备人才5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社保费的缴纳,比年决算数增加6.44万元,上升45.6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改革,养老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4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比年决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费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85.32191.4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工资福利发放、办公运行经费,以及造价工作的专项支出。年决算数减少6.13万元,下降3.20%,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运行经费和专项支出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7.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年决算数减少4.3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本年年初预算人数比上年年初预算人数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清远市建设工程综合服务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3万元的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1万元,完成预算2.50万元的56.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5万元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减少0.37万元,下降20.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 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2万元,下降7.84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本年支出比上年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41万元,单位2017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出勤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运行经费支出6.67万元,比减少9.89万元,下降59.72%。主要原因是本年我站办公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用于日常办公出勤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重点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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