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清远市气象局代管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为:承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建立和拓展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组织突发事件的分析、研判、调查与损失评估工作;承担全市涉及重大公共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办本级预算。
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是清远市气象局代管的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员编制15名,实有人数15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1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2万元,增长87.6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了5名;支出预算214.8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32万元,增长87.6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数增加了5名。
1、支出预算安排214.81万元,其中: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88.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6万元。
2、支出预算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214.81万元,占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商品及服务支出21.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清远市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持费4.00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车辆保险费、燃油费、过桥过路费、维修费、维护费、年审费等运行维护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未作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2.00万元,也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办公费5.0万元,水费0.85万元,电费1.36万元,差旅费3.0万元,会议费1.2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2.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其他商品及服务支出0.39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6.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占有使用车辆共有0辆,向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借调车辆一台。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