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市级部门预算

2017年清远市统计局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时间:2017-02-14 00:47:00 来源:市统计局 访问量: -
【字体:

 

 

 

 


 

第一部分  清远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清远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和实施统计工作规范性文件、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拟订地方统计报表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批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方案。

(三)组织实施重大市情、市力普查,组织、协调城市、农村社会经济调查和企业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六)承办市府、市府和国家、省统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独立核算,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

(二)清远市统计局单位机构数1个,内设科室7个:办公室、法规和教育科、综合核算科、工业交通科、能源和社会科技科、农村和固定资产投资科、贸易和社会发展科。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91.03万元,比上年增加56.85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支出预算791.03万元,比上年增加56.85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63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1.1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比上年减少0.1万元,减少1.43%;公务接待费1.73万元,与上年保持不变;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83.7万元,比上年减少3.1万元,减少3.57%。其中:办公费10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2万元,差旅费10万元,会议费8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万元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8.2万元,其中:服务类采购预算18.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台,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但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于2015年10月已将其中4台车辆实物和行驶证一并上缴到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实质上不再对4台车辆拥有使用、控制、处理权利,目前单位留2台车,其中1台是公务用车;1台是执法用车;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没有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国家信息中心和地方各级政府信息中心的支出。

八、专项普查行动支出: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九、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