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清远市水生动物防疫检验站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依照水生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本辖区水生动物防疫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调查本辖区的水生动物的病害流行传播情况;
(三)水生动物疫病情监测、采取予警予报、分析、控制、扑灭等应急处理;
(四)水生动物种苗、产品的检疫和引进隔离检疫监控;
(五)渔业资源环境监测、水质、鱼药、饲料的质量检测;
(六)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标准的宣传,释义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七)承担本辖区水生动物防疫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审查任用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