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
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接受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全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执行其决议。主要职能是:(一)确定全市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二)对叛国、分裂国家案、危害国家安全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的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行使检察权。(三)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的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四)依法对全市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出庭支持公诉。(五)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监督。(六)依法对刑事执行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七)对全市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八)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九)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手。(十)负责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指导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工作。(十一)负责全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同市有关主管部门管理全市各级检察院的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实施相关人员的管理办法;协同有关部门管理和考核基层人民检察院的班子成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或不批准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撤换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和检察委员会委员;管理市检察院、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组织指导全市检察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十二)组织领导全市检察系统的纪检监察和宣传工作。(十三)承办其他应由市检察院负责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市本级预算。
(二)本部门内设机构、人员构成情况:市检察院内设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待转隶)和23个内设机构;政治处、办公室、侦查监督一科、侦查监督二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侦查一科、侦查二科、职务犯罪预防科、举报综合指导科、反渎职侵权局、反渎职侵权侦查一科、反渎职侵权侦查一科、刑事执行检察局、驻英德监狱检察室、驻清远监狱检察室、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中心、计划财务装备科、监察室、直属行政单位:司法警察支队。截至2016年底,本院地方财政实际供养人数离退休人数为39人,政府购买服务人数为47人。没有其他下属机构。
第二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表
因司法体制改革,法院、检察院实行省级人财物统管一级预算单位,部分预算数据在省级部门预算公开,现市级部门预算根据预算批复数据公开。
表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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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支总体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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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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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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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 预算数 |
项目 |
2017年 预算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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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765.28 |
一、基本支出 |
3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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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 |
二、项目支出 |
397.00 |
|
|||
三、其他资金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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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765.28 |
本年支出合计 |
7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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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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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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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单位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六、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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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总 计 |
765.28 |
支 出 总 计 |
765.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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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预算拨款 |
7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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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7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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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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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政专户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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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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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财政收入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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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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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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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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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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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76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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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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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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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总额 |
||||||
收入总计 |
765.28 |
|||||
表3 |
|||
支出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基本支出 |
368.28 |
||
工资福利支出 |
|||
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8.28 |
||
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
|||
二、项目支出 |
397.00 |
||
日常运转类项目 |
|||
政府购买服务类项目 |
39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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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项目 |
|||
科技研发类项目 |
|||
基本建设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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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企事业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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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运维类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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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业务类项目 |
|||
因公出国(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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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类项目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
本年支出合计 |
765.28 |
||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
五、上缴上级支出 |
|||
六、结转下年 |
|||
支出总计 |
765.28 |
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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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拔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项 目 |
2017年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765.28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765.28 |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收 入 总 计 |
765.28 |
支 出 总 计 |
765.28 |
|||
表5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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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
功能科目名称 |
小计 |
其中: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204]公共安全 |
397.00 |
397.00 |
||||||
[208]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368.28 |
368.28 |
||||||
合计 |
765.28 |
368.28 |
397.00 |
|||||
表6 |
||||||||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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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7年预算 |
||||||
合计 |
36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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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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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1]基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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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2]津贴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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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1]工资资金津补贴 |
[30103]奖金 |
|||||||
[50102]社会保障缴费 |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50103]住房公积金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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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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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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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8]工会经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29]福利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40]税金及附加费用 |
|||||||
[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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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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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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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7]委托业务费 |
|||||||
[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
[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
[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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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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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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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2]基础设施建设 |
[31005]基础设施建设 |
|||||||
[50303]公务用车购置 |
[31013]公务用车购置 |
|||||||
[50305]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31009]土地补偿 |
|||||||
[50305]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31010]安置补助 |
|||||||
[50305]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31011]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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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5]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31012]拆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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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06]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08]物资储备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1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21]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22]无形资产购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0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1]基本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2]津贴补贴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3]奖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07]绩效工资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13]住房公积金 |
|||||||
[50501]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01]办公费 |
|||||||
[505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68.28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4]抚恤金 |
1.44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5]生活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6]救济费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9]奖励金 |
|||||||
[50905]离退休费 |
[30301]离休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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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05]离退休费 |
[30302]退休费 |
366.84 |
||||||
[30311]住房公积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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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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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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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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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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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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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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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301]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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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06]伙食补助费 |
||||||||||||
[5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1]办公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2]印刷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4]手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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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5]水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6]电费 |
||||||||||||
[50201]办公经费 |
[30207]邮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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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09]物业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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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11]差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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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14]租赁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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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1]办公经费 |
[30239]其他交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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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2]会议费 |
[30215]会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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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3]培训费 |
[30216]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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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26]劳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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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5]委托业务费 |
[30203]咨询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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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6]公务接待费 |
[30217]公务接待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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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07]因公出国(境)费用 |
[30212]因公出国(境)费用 |
||||||||||||
[5020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0209]维修(护)费 |
[30213]维修(护)费 |
||||||||||||
[5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397 |
|||||||||||
[50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0]资本性支出 |
||||||||||||
[50306]房屋建筑物购建 |
[31001]房屋建筑物购建 |
||||||||||||
[50301]公务用车购置 |
[31013]公务用车购置 |
||||||||||||
[50303]设备购置 |
[31002]办公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3]专用设备购置 |
||||||||||||
[50306]设备购置 |
[31007]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50307]大型修缮 |
[31006]大型修缮 |
||||||||||||
[503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31099]其他资本性支出 |
||||||||||||
[5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
[50901]社会福利和补助 |
[30307]医疗费补助 |
||||||||||||
[509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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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则本表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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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8 |
|||||||||||||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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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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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2017年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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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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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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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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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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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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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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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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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行政经费包括:(1)基本支出。一是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基本支出;二是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一般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非行政单位不纳入统计范围)(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具体包括出国费、招待费、会议费、办公用房维修租赁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及、车辆等)、干部培训费、执法部门办案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省直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员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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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9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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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分类科目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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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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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则本表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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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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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
|||||||
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
|
|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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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合计 |
765.28 |
765.28 |
765.28 |
|
|
|
|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765.28 |
765.28 |
765.2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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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 |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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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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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支出项目类别(资金使用单位) |
总计 |
财政拨款 |
财政专户拨款 |
其他资金 |
绩效目标 |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合计 |
397.00 |
397.00 |
397.00 |
|
|
|
|
|
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 |
397.00 |
397.00 |
397.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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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检察院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65.28万元,比2016年增加319.89万元,增幅71.82%,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了住房改革补贴,聘用制人员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该项目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并公开。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该项目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并公开。
四、政府采购情况
该项目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并公开。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该项目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并公开。
六、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情况
该项目经费在省级部门预算安排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饭堂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收入(非税收入部分):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包括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十、专项收入:单位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批准设置,具有特定来源,并规定有专门用途,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
十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如教育部门的高等学校学费、公安部门的驾驶许可考试费等。
十二、罚没收入: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款,没收物质、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单位经营、使用国有财产等取得的收入,包括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企业上缴的利润(股息、红利)、国有资产转让或出售收入等。
十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单位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包括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海域使用金收入、场地和矿区使用费收入、特种矿产品出售收入等。
十五、其他收入(非税收入部分):除上述非税收入外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乡镇自筹收入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
二十五、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放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二十六、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二十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八、“三公”经费支出口径:
“三经费支出口径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包括:1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
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单位运行财政拨款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