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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时间:2018-02-09 03:26:44 来源:市商务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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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外商投资趋势和全市吸收外资总体情况的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

(二)掌握国内外招商引资的动态及相关信息,为市政府制定吸引外资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三)参与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外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外商投资考察等重大活动;

(四)承担全市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的对外宣传和推介,承办全市招商项目的收集和整理,建立项目库及编制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目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实有在编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有关表格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7.41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3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万元。

二、关于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7.4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5.4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2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36万元,占87.3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1.45万元,占1.6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 9.6万元,占10.9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8年预算数为76.3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6.09万元,下降7.39%,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1.39万元,增加17.53%。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65万元,下降100%,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5.81万元,下降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4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29万元,增加25%,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0.29万元,增加25%。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1.65万元,增加20.75%,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8万元,增加42.86%。

三、2018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工会经费、社会保障缴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四、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45万元,与2017年预算同比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同比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5万元,与2017年预算同比持平;

公务接待费预算0.95万元,与2017年预算同比持平。

五、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1万元、上年结转29.7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6.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0万元。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117.17万元。 

七、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收入预算117.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9.76万元,占25.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1万元,占74.61%。 

八、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支出预算117.17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本年度无项目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的机构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基本工资22.06万元,津贴补贴25.0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1万元,办公费1.2万元,差旅费4.24万元,公务接待费0.95万元,工会经费0.8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医疗费2.19万元,奖励金1.74万元,住房公积金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元,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

(二)关于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为6.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8万元,办公用品购置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清远市投资促进中心有车辆1辆,在用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 台(套)。

2018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地方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存款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指用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环境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基本工资和相关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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