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清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部门职责是为困难职工生活、医疗、子女入学等提供扶助;提供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提供法律法规咨询和法律援助;接受困难职工的投诉;调处矛盾。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4人,无内设机构。
三、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清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四、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 年总收入合计50.11万元;支出总计50.11万元。
(二)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50.1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 50.11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三)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7 年度支出预算50.1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4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 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0万元,与2016年对比,支出预算一致。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2017年预算 |
2016年预算 |
增减情况 |
原因说明 |
合 计 |
2.1 |
2.1 |
0 |
持平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0 |
0 |
持平 |
二、公务接待费 |
0.5 |
0.5 |
0 |
持平 |
三、公务用车费 |
1.6 |
1.6 |
0 |
持平 |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0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
1.6 |
1.6 |
0 |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2017年本单位公用经费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主要是资料印刷费及办公设备的购置;政府采购工程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附件:清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