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部门年预算
一、概况
1、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市爱国卫生工作的发展规划,协调、推动各爱国卫生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制定和执行爱国卫生工作规划。(二)动员全民参与、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对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推进创建卫生城市,卫生镇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组织检查和进行病媒生物防治效果评价,改善社会卫生环境,消除危害人体健康因素,组织检查和进行卫生除“四害”效果评价,提高人民卫生素质,开展以增强人民体质为目的的社会卫生活动。(三)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知识,预防疾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四)指导、督促检查重点行业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情况,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五)开展爱国卫生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促进爱国卫生逐步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2、内设机构
综合科
二、清远市爱卫办2017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6、部门收支总表
7、部门收入总表
8、部门支出总表
三、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64.64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614.44万元,上年结转50.20万元;支出664.6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608.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1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6万元,无结转下年支出。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我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两部分,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等。2017年收支总预算664.64万元。
2、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4.6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专项支出440.58万元。
3、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72万元。2016年 “三公”经费支出执行数为2.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7万元,增11.7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4万元,下降92.86%,原因主要是参与车改及厉行节约。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
4、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64.64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50.20万元,占7.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614.44 万元,占92.45%。
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664.6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06万元,占33.71%。;项目支出 440.58 万元,占66.29%。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预算27.9万元,与上年31万元下降10%(减小在职人员一个)。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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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