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875.97万元,其中,市级预算81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中央、省级、市级资金)1057.69万元;总支出1875.97万元。
结转收入分别为:结转上年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食品药品检验大楼建设)市级专项经费73.49万元、中央专项经费416万元和省级专项经费418.39万元;结转上年省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资金149.81万元。
二、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总收入1875.97万元,其中,市级预算81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中央、省级、市级资金)1057.6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818.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中央、省级、市级资金)1057.69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三、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7年度总支出1875.97万元,其中,预算818.28万元,上年结转资金1057.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2.2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32万元;社会保障费32.8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376.69万元(食品药品检验大楼建设1223.88万元,药品抽验和检验能力建设149.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1393.69万元,与2016年对比,减少预算支出18.92万元,主要原因是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食品药品检验大楼建设),已于2016年动工建设,已用部分专项经费。该项目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延续安排316万元,预计项目2017年竣工。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增减。
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2.5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增减。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6年预算相比没增减。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