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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2018年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时间:2018-02-11 07:50:33 来源: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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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远市金融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为我市的基础建设、工业园区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配套服务;管理政府的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承担地方金融资产的运营工作,确保地方金融资产的增值保值。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总收入合计138.14万元;支出总计138.14万元。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8.14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138.14万元;预算外收入0万元。
 
  (三)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8年度支出预算138.14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无专项支出。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1.8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无变化。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根据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二)商业服务业等事物(类)商业流通事物(款)其他商业流通事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物方面的支出。

(十三)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清远市金融服务中悯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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