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2017年12月22日前原名为清远市公路管理局)就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作出补充说明:
一、2016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预算合计15769.62万元,其中:1、预算拨款收入15769.6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70.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399万元;2、预算外收入0元。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业务专项明细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业务专项收入12717.2564万元,主要包括:1、市局年票大厅和机房设备改造资金合计120万元;2、下属八个县区公路局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公路养护维修费合计12001.2564万元;3、国有资产出租出让收入返还款346万元;4、路产损坏赔(补)偿收入返还款250万元。
三、2015年结转资金说明:
2015年结转资金合计14660.755万元,包括:1、清财综〔2014〕100号第二批普通国省道“迎国检”项目资金12600万元;2、市局电梯及配电用房更新改造资金2.755万元;3、清财综〔2015〕32号2015年第一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1500万元;4、清财综〔2014〕278号2014年第二批省级交通专项资金558万元。
附件:清远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批复。
清远市公路事务中心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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