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预算的通知》(清财预〔2017〕1号),我单位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本单位的部门预算信息,现将公开信息补充说明如下:
一、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整合社会科技资源、力量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专利代理、各类业务培训等服务,协助企业开拓技术合作渠道,提升全市科技创新能力;负责研究促进企业科技进步和中小企业发展以及提高生产力的对策,向主管部门提供政策性建议。
二、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构设置:
内设财务部、业务部、综合部
三、部门预算表格(详见附件)
四、2017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收入71.7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1.7968万元。上年省级专项结转213.23万元。基本支出71.79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机构运行支出60.0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3.1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万元。项目支出213.23万元。
1、关于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0万元,与2016年预算减少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为0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0万元。我单位公车为两辆。其中一辆在用,一辆已经封存。
2、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的机构运行经费安排如下:基本工资18.54万元,津贴补贴23.15万元,办公费2.0万元,差旅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培训费0.5万元,退休费2.34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38万元,医疗费2.18万元,住房公积金7.2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福利费1.5万元。
2017年专项经费(资金)预算情况: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经费(资金)0万元,其中结转上年省级专项合计213.23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在用一般公务车1辆,1辆商务车已封存。
5、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重大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因此无相关的绩效评价结果。
6、关于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的说明
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清远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