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服务中心
部门预算公开及情况说明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清远市社会科学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办社科管理部门每年组织开展的全省联动的社科普及周和各类社科咨询普及活动;承办各类讲座、报告会、理论研讨会、学术交流会、座谈会,并对清远地方历史文化进行理论研讨;承担《清远视界》杂志的编辑、出版和赠阅交流工作,发布社科信息,为社科理论工作者提供学术交流窗口;承办社科人才培训和社科专项课题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
清远市社会科学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总收入合计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万元。
二、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万元,与2016年执行数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4万元,为基本工资。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6年一致。
五、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7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收入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17 年收支总预算6.4万元。
七、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6.4万元,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八、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万元,占1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至2017年2月13日,本部门有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