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补充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5年总收入合计3609.66万元;支出总计3609.6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9.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6.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63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人员经费与2014年预算相比减少15.81万元,主要是由于原在职人员退休的等原因,2015年实际在职人数比2014年减少,导致当年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与2014年预算相比增加9.6万元,主要是由于近年来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办案成本增大。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5年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82万元,比2014 年预算减少106.22万元,下降36.85%。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14年相比减少5.89万元,主要由于与2014年相比,2015年没有计划安排人员出国,因此当年该项目预算经费为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万元,比2014年预算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1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主要是由于随着案件数量日益增多,我院的执法办案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压力较大,因此该项目当年预算与2014年相比稍微上调。同时由于2015年不安排车辆购置,因此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4年减少。
公务接待费预算62万元,比2014 年预算减少0.33万元,主要是严控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而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我院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为500万元,基金预算项目为审判庭改造项目。主要是按广东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需求,增加数字法庭设备包括庭审记录、音响设备、证据展示设备、监控设备、安检设备、网络设备、同声翻译设备等等相关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