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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17-02-14 06:50:47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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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职能:承担生活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筹建和管理,对垃圾填埋、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管理及综合处理项目运营实施监督,承担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二、2017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2017 年总收入合计 1217.60 万元;支出总计 1217.60 万元。

三、2017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 1217.60 万元,其中:预算拨款收入 1217.60 万元;预算外收入 0 万元。

2017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支出构成

     2017 年度支出预算 1217.60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1200万元

     2.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专项经费)  1200  万元与2016 年对比,支出预算增加 0 万元。

     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合计 3.3 万元,与2016 年对比,支出预算增加 0 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0 万元,与2016相比无变化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3 万元,与2016 年对比,支出预算增加 0 万元。

     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与2016相比无变化

 

     附件: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预算公开表

 

 

清远市城乡环境卫生促进中心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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