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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

时间:2009-10-22 16:00:00 来源:市民政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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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民政局行政事业性收费一览表

         
执法项目 执法内容 执法依据 执法机构 备注
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结婚或复婚、离婚、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都是9元/份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粤价费[1993]112号 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  
收养登记费 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收养证工本费每证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统一涉及境内、外双重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523号 市级或各县(市、区)民政局  
殡葬收费 火化费218元/具,运尸车费120元/具,城外3元/公里/具;骨灰寄存费50元/格位 《关于调整我市殡葬三项收费标准的通知》清府办函[2002]13号 市级或各县(市、区)殡仪馆  
         
注:以上内容以具体法律法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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