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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实行蓄冷电价项目认定的复函

时间:2022-01-04 17:05:11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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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欣强电子(清远)有限公司中央空调水蓄冷改造项目属于使用蓄冷技术的中央空调系统项目的认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对你公司报来的材料审核,并会同供电部门实地核查,现复函如下: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蓄冷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5073号)的规定,认定你公司已经建成位于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银盏工业园嘉福工业区D区、使用水蓄冷技术的节能中央空调系统、为公司生产及办公环境提供集中供冷的项目,符合实行蓄冷电价政策。

       请你公司尽快与供电部门联系,按照规定对该中央空调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由供电部门抄表计量。蓄冷电价从供电部门对该系统单独安装分时计量装置完成之日起执行。

       如在建成使用后发现该项目的实际使用技术与申报材料不一致、不属于实行蓄冷电价政策的条件,我局将取消认定,并责令按规定标准补交电费。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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