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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民政局关于制定清远市市区经营性公墓墓碑石费的通知

时间:2021-12-21 11:24:4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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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发改价格〔2021〕8号

清远市孖龙山陵园有限公司、清远益圆有限公司: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8号)有关规定,墓碑石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经参考毗邻地区的定价方式,清远市市区经营性公墓统一按进货价格加收不超过30%制定墓碑石费。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民政局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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