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交函〔2019〕487号A
对清远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31号的答复
陈靖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改善的建议》(第2019031号)收悉,经综合市公安局、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和清远市粤运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市区公交站场、线网规划布局。一是完善公共汽车线网规划。为建立一个以公共汽车为主体的高效率、高质量、低费用、低污染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科学规划公交线网和站点设置,我局委托清远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开展《清远市区公共汽车线网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规划》内容包括的公交枢纽站、公交首末站的规划、站点布局、线路的规划等,为全面优化我市公交的发展提供规划版图。目前该《规划》正进行批前公示。二是推进公交站场建设。根据《清远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公交站场枢纽规划,6月1日将前完成西门塘公交首末站硬底化和充电桩建设,10月底前完成北部万科城、飞来湖、禾云公交首末站的建设,同步建设配套好充电桩,并正式投入使用。三是完成年度公交候车亭建设工作。6月份前将完成2018年28个公交候车亭建设,并会同市德晟公司和清城、清新有关部门进行摸查,对中心城区具备港湾式公交候车亭建设(改建)条件的现有公交站点,在6月份前制订2019年建设计划。
二、多种形式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每年9月份开展有关绿色出行公交优先宣传主题活动。一是在公交首末站、学校、主要大型商圈邀请市民、学生参观新能源公交车,宣传新能源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社会公众走进公交、重新认识公交;二是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公交绿色出行宣传活动;三是在公交站场、公路户外LED显示屏和公交车车载电视开展绿色出行、公交优先宣传;四是通过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全民绿色出行的社会氛围。
三、公交财政补贴问题。
(一)政策制订与落实。从2012开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城市公交。2013年1月市府办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清远市市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3〕3号),提出公共交通投入纳入公共服务和改善民生支出范围,补贴补偿纳入财政支出预算。2014年9月市政府印发《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区公共交通经营管理改革和加快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函〔2014〕240号),对纳入市、区两级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的公共交通投入进行了细化。从2015年起,市财政设立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支持范围包括三大类,一是直接对市民的公交出行补贴,包括老年人、优抚对象等的补贴,一般群体刷卡乘车补贴等;二是对公交企业的补贴,包括冷僻线路亏损补贴,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补贴等;三是公交智能化、信息化建设的经费。其中,2015年度安排预算为1655万元,2016年安排预算为1612万元,2017年安排预算为3495万元,2018年安排预算为3195万元,2019年安排预算为2300万元。
该项资金设立以来,对市区公交发展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也产生了较大的社会效益,包括带动企业投入资金购置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公交车,促进了公交绿色发展。共有17条冷僻线路发班间隔从原来的超过1小时缩短至30分钟之内,公交便捷度进一步提高;每年平均有700多万老人年优抚对象、1200多万普通市民群众享受公交出行优惠,公交出行占机动车出行分担率从2014年的18.2%提升到2017年的27%,通过一系列的政策调控,越来越多的市民选择乘坐公交出行。
(二)财政资金保障。从2015年起,市财政设立了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资金,制定了《清远市优先发展城市交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2015年度冷僻公交线路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对老年人、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补贴、使用市民卡(普通卡)8.8折乘坐公交补贴、购置清洁能源(包括新能源)公交车辆补助、开通新公交线路及现有冷僻线路增加班次的补贴、公交智能化(行业管理应用系统)的建设维护经费、涉及公交的规划编制经费提供了财政保障。
从2012至2018年,对老年人、优抚对象乘坐公交累计补贴2122.5万元;对市民乘坐公交8.8折优惠累计补贴了1263万元;对对冷僻线路共计补贴1420万元;对公交企业购置新能源公交车补贴共计补贴1000多万元。通过一系列的财政补贴,进一步降低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扩大公交车服务范围。
四、关于加快停车规划,促进停车公共服务
城管部门根据各地实际,科学合理规划停车设置,对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的行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确保公共停车位有效利用。同时,我市清城区已引入“小象城泊”停车管理系统,在我市主要市政道路,譬如连江路、北江一路、银泉北路、峡江东路等均已设置停车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停车难这个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