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市交函〔2019〕564号B
对政协清远市委员会七届会议委员提案
第2019030号提案的答复
邓耀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传统出租车和网约车如何均衡发展的建议》(第2019030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巡游出租汽车发展概况。清远市出租汽车行业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固有的企业和发展模式。到了2017年,网络时代的发展,对行业的升级和转变产生了巨大影响,尤其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诞生,颠覆了行业的固有发展模式,经过这几年的政策出台和施行,出租汽车行业已从原来的单一巡游出租汽车,变为传统巡游和网络预约并存的企业模式。自网约车诞生以来,因市民的出行习惯和巡游出租汽车打车难等因素影响,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出现了萎缩现象。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旗下的出租车公司纷纷退出了市场。截止到2019年5月市区共有6家巡游出租汽车公司,年审有效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后的车辆保有量是225辆。相比较最高数量时的520辆缩减了一半以上。
二、行业改革有关情况。
(一)清退城市公交设施建设赞助费。为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清办会函〔2016〕165号)有关要求,做好清远市区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清理工作,2016年我局出台印发了《清远市区有偿使用出租汽车经营权清理工作方案》(清市交〔2016〕26号),从2016年7月1日起,停止清远市区现有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对经营权有偿使用费进行清算,并在2017年3月全面完成了清退工作,落实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
(二)出台行业改革文件。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我市在2017年2月,出台印发了《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区出租汽车管理经营改革试行方案的通知》(清府办〔2017〕10号)和《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暂行意见的通知》(清府办〔2017〕11号),明确巡游出租汽车的改革方向,行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一是放开出租车市场,实行符合条件准入,数量市场调节,明确了经营权有期限无偿使用;二是改革出租汽车运价,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巡游车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三是调整巡游车经营模式,包括对现有经营权经营模式进行改革,减少现有出租车合同押金,对新增、延续经营权实行公司化、规模化经营;四是出租车经营实行服务质量承诺和履约担保制度。五是加强行业诚信建设,强化行业自律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经营环境。
通过改革文件的出台,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努力构建多样化的出租汽车服务体系,促进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实现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在2018年印发了《清远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细则》(清市交〔2018〕33号),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管理,通过细则的出台和实施,确保出租行业市场的良好和竞争,进一步促进出租车新老业太在2018年印发了《清远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细则》(清市交〔2018〕33号),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的管理,通过细则的出台和实施,确保出租行业市场的良好和竞争,进一步促进出租车新老业太融合发展。
3、开展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为落实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要求,盘活巡游出租汽车市场竞争力,市发改局多次会我局商谈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并于2018年3月印发了《清远市区出租汽车(巡游车)运价调整方案》,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各巡游车企业在不超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指导价范围内自主制定或调整具体价格方案,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这一调整改革,增加巡游出租汽车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的价格竞争,提升了行业内部竞争性。
三、行业发展展望。
巡游出租汽车行业面对的各类冲击,在未来的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的引导和保持一个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更需要行业自律,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现市区多家公司正在计划新投入一批车辆,如6家公司均达到规模化经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数量将达到400辆以上。根据最新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2月,全市通过从业资格考试取得巡游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人数已达到2613人。不但有多家企业希望进驻清远市场,而且很多社会人员对市场还是充满展望,等待机会加入行业。我局也会继续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为市区“名片”的发展提质、提量,方便市民出行。
清远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