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农农函〔2019〕518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三次
会议第20190020号提案答复的函
黄志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美丽乡村连片示范村建设的建议》(第20190020号)收悉,经综合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推进美丽乡村、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和省定贫困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我市以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美丽乡村和文明村镇创建等工作,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掀起了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热潮。一是美丽乡村建设方面,截至2019年3月底,全市纳入规划编制的自然村15008个,已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自然村11471个,完成率76.43%;全市已成功创建美丽乡村2773个(含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省定贫困村)。二是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建设方面,第一至五批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区所有自然村已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第一、二批阳山、连州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村建设工程已通过省绩效评估,正着力打造连片精品旅游线路“杜步七拱美丽乡村美丽田园精品旅游线路”、“古风·绿韵·新福地连州市省级新农村示范片休闲旅游线路”。第三批英德示范片基本完成建设,等待省考核验收。第四批佛冈县、连南县示范片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各项工作稳步推进。第五批连山县制定了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中。三是省定贫困村建设方面,全市261个省定贫困村的3283个自然村全面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其中省定贫困村20户以上已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的自然村2774个,占比84.50%。
二、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市把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工作作为“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纳入我市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推进,并强化党委领导、实行分级负责,提高党领导农村工作水平。我市成立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常务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为副组长、市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人员,并配备政府雇员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各县(市、区)、乡镇参照市的做法成立了相应领导工作机构。通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农村人居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深入实施。
(二)创新建设机制,激活整治动力。加强对全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指导,2016年,先后出台了《清远市加快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乡村实施工作方案》和《清远市“十三五”期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按照统筹农村各项事业“一盘棋”的总体思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加速提档。2018年5月,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从今年开始到2025年,以创建村作为项目载体,在全市开展“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田园”五个梯度美丽乡村创建,实行“统一创建标准”、“统一创建方式”、“统一考核办法”、“统一奖补标准”四个统一,统筹省定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美丽乡村建设。一是变“平面推进”为“梯度创建”。实施“人居环境、绿色发展、富民强村、基层治理、和谐共享”五大创建工程,建立系统的美丽乡村创建指标体系,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把“三农”各项工作有机融入美丽乡村创建内容。分“整洁村、示范村、特色村、生态村、美丽乡镇”五个梯度开展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各地农村根据实际申报创建,破解建设完成后“重建轻管”、“热情消退”问题,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持续性。二是变“自上而下”为“自下而上”。在强化党委政府统筹和部门指导的同时,变“自上而下”的项目安排为“自下而上”的主动申报,使美丽乡村建设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需求,变“要我建”为“我要建”,有效激发了创建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申报创建美丽乡村逐年增加。三是变政府大包大揽为以奖代补。在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的基础上,转变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投入方式,制定验收标准,采取建设完工验收合格后以奖代补的方式拨付资金,使村民从过去的消极被动转为积极主动。四是变“各自为政”为综合“大专项”。以美丽乡村建设作为重要的工作抓手,以创建村作为项目载体,统筹各职能部门的“任务清单”,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发力,形成“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美丽乡村建设机制。五是明确重点难点开展综合整治。以整治农村“脏、乱、差”为整治重点,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结合全市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重点围绕整治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畜禽污染,清拆农村破旧危房、废弃猪牛栏和露天厕所茅房,清理村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等内容进行村容村貌整治,同时推进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创建美丽乡村,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状况。
(三)出台相关政策,破解投资难题。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一是争取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省财政给予每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资金优先用于《责任书》确定的村道硬底化、村村通自来水、村庄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等项目。二是省财政安排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精神,“省级按每个行政村平均1000万元的标准通过奖补方式支持粤东西北地区12个市的县、县级市……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县(市、区)统筹使用”。据了解,此项资金分期分批下达。2019年省已提前下达第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建设资金。三是市财政设立美丽乡村建设奖补资金。根据《中共清远市委办公室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美丽乡村2025”行动计划>的通知》(清委办发电〔2018〕19号)精神,从2018年至202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力争通过10年持续发力,彻底改善我市农村落后面貌。四是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作用。省出台《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发〔2018〕123号)明确,“各地可加强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资金统筹使用,促进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美丽乡村连片示范村建设”。据此,各地可利用省级扶持资金、当地财政资金和整合涉农资金用于美丽乡村连片示范村建设,建立激励奖补机制,撬动金融部门和社会资源积极投入农村建设,破解农村投入不足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促进农村发展及农民增收。五是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工作,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我市制定了《清远市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5年,阳山、佛冈成功申报首批省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区域;2016年,英德、连州、连山成功申报第二批试点区域;2017年,清城、清新、连南申报第三批试点区域,在年底通过了省的联合验收。至此,我市实现了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工作的全覆盖并通过省级验收,有力地推进我市普惠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实现试点区域银行物理网点和保险服务全覆盖,显著改善了偏远地区群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六是探索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我市积极探索和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组织,发挥金融支持农村建设的作用。2017年2月,我市与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合作框架协议,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对破解融资难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至2019年2月底,全市已成功建设98家农村信用合作部,入股社员合计3523人,吸收股金5041万元,发放贷款1310笔,金额8106.97万元,回收634笔,金额4666.1万元。截至3月末,我市“两权”抵押贷款共发放677笔,余额10.71亿元。
(四)夯实基层组织,突出农民主体。一是强化村级组织引领。强化“支部建在村上”,推进农村基层党建重心下移,在自然村(村民小组)设立党支部7999个,发挥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同时,以自然村(村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村民理事会17024个,选优配强基层组织成员,确保新农村建设有人组织、有人管事。发挥村党支部、村民理事会成员贴近群众的优势,组织发动和协调村民开展示范村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就近考察交流等形式,提高村级组织成员政策水平和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能力。二是提升群众参与程度。切实落实村民自治,把事权交给村民,让村民以主人翁身份全程参与决策和实施,由村党支部、村民理事会组织村民商议、自主决定村庄如何规划和建设,如何筹集建设资金、监管建设项目。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村庄整治项目名称、整治内容、整治主体、资金筹措、整治时序,明确建设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解决办法。发挥党员、理事会成员的示范带头作用,引导群众自主拆除废弃建筑。由各村群众自己组织项目实施,开展建设施工,通过筹工筹劳,实行“拆旧不补、青苗不补、人工不补、让地不补”等,自己动手建设美丽家园,节约建设投入。
(五)推动村庄规划,解决用地指标。一是推动村庄规划。我市出台了《清远市推进乡村规划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由规划部门统筹农村规划编制工作,全力开展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截至2018年底,8个县(市、区)中,2个县(市)已完成规划编制,另外6个县(市、区)规划完成了专家评审。根据民政部门数据,我市共有1411个行政村,需要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有1359个行政村,目前完成规划报批手续的有363个,已形成规划成果正在报批的有162个,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覆盖率38.63%,规划在编率61.37%。 二是着力解决乡村建设用地指标缺乏问题。拟采取如下措施:1.全面推开展农村拆旧复垦专项工作。通过拆旧复垦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盘活农村闲置用地指标,用于促进我市美丽乡村的建设。2.属于农村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经农业农村局出具说明后,可申请使用省专项指标。3.涉及美丽乡村建设,符合乡村振兴的项目,可申请使用乡村振兴专项指标。三是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将农村危房改造作为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贫困户拆旧建新;开展了“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要求各县(市区)至少选择1个村作为试点,改善村庄整体风貌,助力乡村旅游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的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美丽乡村建设任务繁重。按照2019年底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的要示,今年要将全市15008个自然村60%以上创建成整洁村以上标准的美丽乡村,建设任务非常繁重。美丽乡村建设要求规划先行,但我市乡村建设规划尚未完成。此外,美丽乡村建设要求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卫生公厕和文体活动场所等设施,仍存在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农村基础设施差,创建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我市大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发展滞后,住房保障任务还很重,交通、通信、教育、医疗等仍存在短板。尤其是连山、连南两个少数民族自治县,没有省定贫困村,资金短缺,分散贫困人口增收困难问题尤为突出。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补齐发展短板成本高、难度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按照省的部署,大力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以万村整治为基础,以示范创建为引领,以点带面、连线连片,推进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从点上示范向面上推开,全市所有行政村、自然村全面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强化环境基础整治,达到干净整洁标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推进“厕所革命”,健全农村卫生保洁机制。到今年年底,全市村庄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二)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支持阳山县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县建设;各县(市、区)各选择1个镇,共创建8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镇,示范镇选择1个行政村村积极开展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示范建设试点;全市创建94个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行政村)。
(三)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基础设施管护资金筹集管理制度,将农村基础设施养护纳入常态管护,探索财政补贴与农户缴费合理分担机制。鼓励村集体和农户筹资投劳承担村庄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积极引导村级组织从实际出发,通过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参与村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
(四)大力构建乡村治理机制。一是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规范村民理事会建设,拓宽乡贤、村“好人+能人”加入村民理事会渠道,注重党员和理事会成员“双向”培养;积极开展培训教育,提高村民理事会成员理事能力。把加强党的领导和乡村传统治理模式有效结合起来,在强化党组织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发挥乡村传统治理资源在农村社会治理中的优势,有效治理村庄。二是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指导自然村(村民小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且具有本村特色的村规民约,规范和约束村民的行为。推进市县镇村四级文明联创,深化乡村平安法治建设,大力塑造文明乡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引导村民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倡导文明新风。
诚挚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黄志恒,联系电话:3364835)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