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复议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关于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章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并且属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职责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
二、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条件
(一)复议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申请复议的范围;
(五)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
三、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程序性审查,并作出以下处理:
1.符合规定的,决定受理,在7个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被申请人答复通知书》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案件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规定的,决定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
3.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向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转办告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三)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批准可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书面申请行政复议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为公民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时,提交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合法成立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五、行政复议申请书参考样式
行政复议申请书(参考样式)
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 名称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 年 月 日作出的 具体行政行为,现依法向 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请求: 。
事实及理由: 。
此致
(受理复议申请的行政机关)
附:1.申请书副本 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份
4.授权委托书(若有委托代理人的)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