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季农区鼠害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季农区鼠害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制定方案,组织开展统一灭鼠行动。各地要高度重视鼠害监测和防控工作,把农区鼠害防控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结合辖区内春季鼠害发生情况,科学制定防控技术方案,明确责任主体,精心组织统一灭鼠行动,确保我市农业生产安全。
二、强化监测预警,加大示范力度。各地要根据地方实际,设立县级鼠情监测点,密切监测辖区内鼠害发生动态,及时预报预警。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在指导各县(市、区)开展鼠情监测预警和技术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结合全市农区鼠害发生情况,针对我市农业产业和农业生态特点,设立1个市级鼠情监测点和建设1 个鼠害防控技术示范区,并认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等相关工作。通过田间密切监测和高标准、高质量的防控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市春季农田统一灭鼠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灭鼠安全。各地要加大鼠药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杀鼠剂的行为,确保做到定点经营,实名购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将本辖区鼠害发生、工作方案、农区灭鼠进展等情况报送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联系人:谭卫军,联系电话:3366513,邮箱:qyzb@vip.163.com)。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鼠情防控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农业有害生物预警防控中心及我局植保植检和种业科(联系人:黎志毅,联系电话:3362716)。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