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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船通导与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0-02-24 16:15:45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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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

农村厅渔船通导与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渔船通导与安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农农规〔202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遵照通知要求,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充分发挥新配备通导与安全装备应有的监管效能,切实推动渔业船舶安全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确保渔民生命财产安全。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221


    (联系人:姜文钊,联系电话:321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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