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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3-12 19:43:12 来源:本网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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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

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1.各县(市、区)农机质量投诉监督站要积极向当地农机企业和农机经销商发出倡议函,共同参与“农机3·15”主题活动。

    2.要及时接收、处理线上、电话等农机质量咨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3.要及时将部、省编制的《农机用户指南》、典型农机质量投诉案例、宣传挂图、农机消费警示、农机操作、维修保养等视频宣传资料发放到农机合作社、购机户手中。

    4.要将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及投诉电话公布在当地政府网站,加强电话值守。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312


    (联系人:庞冬梅,联系电话:3382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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