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
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
备案系统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启用国家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疫控中心负责全市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市级审核工作,承担市级管理员职责,与省级管理员做好对接,指导做好备案系统的使用。
二、各县(市、区)于4月10前,将县级分管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名单报市疫控中心,并确保2020年6月底前如期完成我市生猪运输车辆与检疫电子出证平台对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7日
(市疫控中心联系人:吴玄锦,联系电话:3369184、电子邮箱:qyahi@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