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服务局、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为做好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工作,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开拓重点市场事项)项目入库(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3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通知及如下工作要求立即组织辖区企业开展项目申报:
1.认真研读《申报指南》并及时且充分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要求申报;
2.关于《申报指南》提及要求出具的《企业诚信信息记录》,若企业《企业诚信信息记录》出现不良信用记录,则需另行提供《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相关申请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
3.本次申报一个项目一本纸质材料,封面请注明申报单位、申报项目名称、企业的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及实际经营地址,确保能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外文资料的所有内容均作中文翻译,并装订在相应外文资料后面,并保证译文与原文内容的一致性;
4.专项资金采用人民币资助方式,外币费用支出统一按2019年12月31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外汇牌价折算(汇率折算参照附件3);
5.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纸质材料三份(一正二副,副本均是正本的复印件),企业品牌培育项目纸质材料七份(五正二副,副本均是正本的复印件),企业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合规、完整、清晰、真实性负最终责任,在相应项目《申请表》承诺栏签名盖章,并在纸质材料侧面盖骑缝章予以确认。上交材料前一定要自行仔细检查,材料一旦上交,不允许粘贴、订补、夹页、替换材料等相关行为。为方便审核人员审核,企业可在签证及出入境相关信息旁边标注,但不能覆盖相关信息;
6.系统申报(进入2019年度进行申报)截止日期为2月17日,纸质材料则应在2019年2月17日前报送至清远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必须进行网上申报后再下载打印《资金项目拨付申请表》和《企业注册登记表》连同其它纸质资料一并递交,企业品牌培育项目则直接递交纸质材料),在递交材料的同时应带备相关材料原件供受理机关查验,逾期不予受理;
7.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7号市机关办公大楼4号楼6楼。
附件:1.“粤商务贸函〔2020〕31号”申报指南;
2.企业诚信信息记录以及企业商务诚信报告申请操作指南
3.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9年12月31日)
清远市商务局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