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项目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我局定于5月18日-29日组织专家进行2019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验收,现就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考核验收原则、程序和标准>的通知》(粤农农办〔2019〕496号)要求,督促第三方培训机构对照考核验收标准准备好相关验收资料备查。
二、验收期间,验收组先听取汇报,项目县和第三方培训机构分别汇报开展情况,验收组根据验收资料提出问题交流,并根据培训台账随机抽取5-8名学员电话了解培训情况。
三、为加快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验收进度,受省厅科教处委托,我局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验收。届时由市局派两名专家,项目县派一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四、请各县(市、区)与第三方培训机构联系,提前做好验收准备,具体验收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附件: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5日
(联系人:陈海英,联系电话:33644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