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现将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57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申报。具体事项要求如下:
一、抓紧组织申报,规范审核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完成项目组织实施、资料审核、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申报贷款贴息的养殖场要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于2020年7月15日前将审核后的申报材料和本辖区的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经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会计划财务科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超过申报期限概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项目申请汇总表、申报材料连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上报的请示件统一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 5 份,于7月15日前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科,电子版材料一并报畜牧与饲料科邮箱。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28日
(联系人:朱伟锋,联系电话:3377500,邮箱:xm3377500@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