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农农函〔2020〕199号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清远市农业
“3个三工程”专项资金任务清单
(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局机关相关科室: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第一批)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任务清单(详见附件)尽快通知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实施内容完成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资金用途。
二、加强项目管理。请项目实施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任务,规范使用财政资金,达到预期绩效目标,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三、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项目单位要加快建设进度,7月底前要全部动工建设,8月底前要完成30%以上,9月底前要完成50%以上,10月底前要完成80%以上,11月底前要全部完成。请相关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加强项目检查、指导。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指导,及时进行动态跟踪,定期收集项目建设进度报局发展规划科汇总。各有关科室要对实施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专项督导,保证项目建设顺利推进;要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评价工作等。
附件:2020年清远市农业“3个三工程”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第一批)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徐嘉宇,联系电话:33743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