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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01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时间:2020-07-21 19:45:23 来源:市农业局 访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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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01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财政局:

    我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样板区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议》(第2020127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样板区,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动乡村振兴积累经验、打造样板、提供示范,2019年我市启动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方案,并配套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原则,择优选择综合发展基础好、开展创建意愿强、工作保障措施实、改革创新力度大的区域开展市级乡村振兴样板区创建工作2020全市选择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探索实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分别是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乡村振兴样板区、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样板区、清城区东城街“三村一居”样板区、清新区三坑镇乡村振兴样板区、英德市西牛镇乡村振兴样板区、阳山县阳城镇乡村振兴样板区。

    市级设立乡村振兴综合样板区发展专项资金,县级按照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实行差异化资金配套各地各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首先考虑向样板区倾斜,大力引导工商资本和企业积极参与和投入样板区建设,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农作用,增加对样板区的信贷投入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支持样板区建设,夯实资金保障2020年市财政安排乡村振兴样板区专项资金2亿元作为启动资金,资金已于一季度下达目前各样板区正在加紧完善建设方案和制定规划,并推进具体项目落地实施。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县级乡村振兴样板区试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在以后年度纳入市级试点示范予以重点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337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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