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主动公开〕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2020127号建议会办意见的函
市财政局:
我局对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建立乡村振兴样板区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议》(第2020127号)的会办意见如下:
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一批乡村振兴样板区,为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推动乡村振兴积累经验、打造样板、提供示范,2019年我市启动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制定出台了乡村振兴样板区建设方案,并配套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融合发展原则,择优选择综合发展基础好、开展创建意愿强、工作保障措施实、改革创新力度大的区域开展市级乡村振兴样板区创建工作,2020年全市选择6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区域,率先探索实践,着力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区,分别是英德市连江口镇连樟乡村振兴样板区、清城区源潭镇新马村样板区、清城区东城街“三村一居”样板区、清新区三坑镇乡村振兴样板区、英德市西牛镇乡村振兴样板区、阳山县阳城镇乡村振兴样板区。
市级设立乡村振兴综合样板区发展专项资金,县级按照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财力状况,实行差异化资金配套,各地各部门涉农项目和资金首先考虑向样板区倾斜,大力引导工商资本和企业积极参与和投入样板区建设,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农作用,增加对样板区的信贷投入,构建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融资体系支持样板区建设,夯实资金保障。2020年市财政安排乡村振兴样板区专项资金2亿元作为启动资金,资金已于一季度下达,目前各样板区正在加紧完善建设方案和制定规划,并推进具体项目落地实施。鼓励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县级乡村振兴样板区试点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优先在以后年度纳入市级试点示范予以重点支持。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7月21日
(联系人:黎琼,联系电话:3370339)